“我的青春我做主”——双鸭山市尖山区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3月27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我的青春我做主”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邀请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一起走进双鸭山市实验中学,共同关注青少年成长。
    宣讲开始前,双鸭山市实验中学启动了聘任仪式,聘请尖山区人民检察院郭兆鑫检察官作为双鸭山市实验中学的法治副校长,并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与法治副校长协调配合,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强化学生法治观念,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活动中郭兆鑫检察官从“认识校园暴力”“应对校园欺凌”两方面为在场的700余名中学生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并以案释法,详细剖析了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特点以及防治措施,内容紧扣学生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学生日常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比我大的学生强行要我的钱怎么办”“被别人打伤怎么办”等问题深入浅出地进行解答。告诫同学们,放任不良行为的发展可能引发违法犯罪,教育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风气对自身的侵袭,远离违法犯罪,共建平安校园。 
    宣讲结束后,检察官还与同学们进行分享互动,同学们踊跃发言,该校高一学生孙某某说,通过此次宣讲课,从中学到了什么是校园暴力,今后如果遇到有人欺负我、威胁并管我要钱或者在校园看到有同学被打就应该第一时间告诉爸爸妈妈和老师,也可以找检察机关的各位叔叔阿姨求助,我也要从自身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校园规定,实时注意安全,也希望检察官叔叔和阿姨们今后能多进入校园给我们讲课。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对本次活动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观看了本次宣讲后,就如何有效防治校园暴力以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等问题纷纷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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