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清河林区院:将公益诉讼普法宣传送至第一线

 



  为全面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活动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公众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认识,黑龙江省清河林区检察院开展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守护青山绿水”为主题,由主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带队,深入卫生食品监督、林政资源、水务局、环保建设局和国土资源部门和社区采取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召开座谈交流会,宣讲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等方式的宣讲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50余份,该《公益诉讼宣传册》是由该院民行检察部门结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编撰而成的一本普法读物。


  通过与行政执法部门座谈交流,强化了行政执法一线人员对公益诉讼的认知,消除了认识误区,进一步增进了相互之间的理解和配合。


  同时,深入在社区向林区群众宣讲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有关法律规定、办案流程、受案范围等相关规定,广泛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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